衡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标准 ——关于推进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”的思考 国家治理体系包括规范行政行为、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 列制度和程序, 政府治理、 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 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
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,是对我国在现代化进 程新的发展阶段所面临的各种严峻挑战的主动回应
碎片化、短期行为、政出多门,以及部门主义和地方主义,是 我国现行治理体制和公共政策的致命弱点, 严重削弱了国家的治理 能力
制度具有根本性,制度可以改造人的素质,可以制约治理者的 滥权和失职, 因此,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在于制度的改革和 创新
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 问题决定》 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提出,“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。 ”这对于中国未来的政治发展乃至整个中国的社会主义 现代化事业来说,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。